民航山西监管办检查三晋通用航空公司

      鉴于目前严峻的通用航空安全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08〕1987号)精神,  6月17日,民航山西监管办飞行、适航、航务监察员对三晋通用航空公司运城作业基地进行了监察。

      鉴于目前严峻的通用航空安全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08〕1987号)精神,  6月17日,民航山西监管办飞行、适航、航务监察员对三晋通用航空公司运城作业基地进行了监察。

   一、作业基地检查情况:监察员根据CCAR-91-R2检查了从事人工降雨任务B-3815/Y-12飞机,检查内容包括:1、飞行和维修人员的资质;2、随机文件、机上设施和场地设施、设备及工具器材;3、飞行放行程序;4、维修记录和外基地机务工作程序。检查后,监察员向基地工作人员进行了讲评并传达了近期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安全运行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强调在外作业的机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运行规范、手册和有关规定。

   二、运城机场检查情况:监察员检查了运城机场的机务保障部门、勤务工作和外站航务服务,并对深圳航空公司的ZH9840/B-2679(运城-深圳)和GS7477/B-3962(运城-重庆)航班进行了停机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员当场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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