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一旅客酒劲发作扬言带炸弹上飞机被拘留

  17日晚,醉酒旅客龚某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扬言要带着炸弹上飞机,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7日晚,醉酒旅客龚某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扬言要带着炸弹上飞机,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记者从首都机场了解到,5月17日19时许,饮酒后的龚某来到首都机场T2航站楼,在通过安全检查时,“酒劲”尚未发作。随后他来到登机口附近的问询柜台索要保险票据,工作人员告知其应前往售票处领取。龚某不听解释,在酒劲的催动下对工作人员喊道:“我要回家,我要带着炸弹上飞机。”说完便扭头走开。见到这一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另一名工作人员则紧随其后。机场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确定其没有托运行李后,会同机场安检人员对其再次进行检查,排除了危险,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龚某16日下午乘高铁来京,17日中午约朋友吃饭,席间饮酒过量。经过多方调查,排除了龚某有炸机的动机,也未对机场运行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机场警方依法对龚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机场警方提示,扬言爆炸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都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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