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接受本刊记者访问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介绍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接受本刊记者访问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介绍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货运规程办公室主任李瑞林介绍DGR培训情况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飞行标准室高级经济师李玉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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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办公大楼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中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新发展

                        ——访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

      2007年12月21日,记者就中国民航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最新发展采访了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运输飞行标准处副处长蔣睿,请他就当前影响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的主要问题及政府的对策、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法规和机构建设、危险品事故事件的处理,以及危险品运输网站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安全形势及政府的对策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整体安全形势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因为事故率在下降。但是现在整个航空运输量在增长,包括社会和公众对危险物品运输需求的增长,所以政府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这是现在看到的总体形势。

      现在危险品航空运输遇到的主要困难是正确申报货物品名问题。有的托运人(或代理人)不知道货物的理化特性,不知道民航对危险品运输的要求,造成未申报情况下交运危险品。也许很多人知道易燃易爆物品是危险品,但由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类似干冰和锂电池之类的危险品,托运人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往往会以普通货物名义交运,造成无意中违法。还有一些人知道运输的货物是危险品,但为了利益,采取谎报、瞒报,这种人可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但是没有法律意识,情节严重的可依照刑法中的危险品肇事罪论处。

      政府采取的首要对策是普及培训。在《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于2004年9月1日开始施行之时,民航总局就定了计划,用3-5年时间集中力量做培训工作。与飞行安全管理一样,最好的保障方法就是培训。首先把航空公司规范起来,航空公司危险品运输批准的前提就是要培训人员、健全运行手册。航空公司雇员的培训普及了,下一步就要扩展到代理人这个群体。并不是所有航空公司在所有机场都使用自己的雇员做货物的收运,它可能会与当地的代理部门签一个协议,由当地操作机构代理航空公司货物收运和操作业务。民航局要求代理机构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就把航空公司和机场收运及操作这一部分管起来了。然后再往外延伸到社会上广大托运人群体,把培训普及到他们这个层次。除培训外,局方和航空公司还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让他们都来了解误运危险品的危害。前段时间民航总局与中国航协合作做了很多宣传画,这些宣传画可以放在网上,也可以贴在机场货物及行李收运柜台,这也是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的必要宣传方式。

      完成培训的每一步都有一定难度,比如到代理人这一级就有两三万家机构,所以必须采取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还要联合一些行业协会和其他部门来完成这项工作。培训的困难之一是费用昂贵,贵的原因是因为教材很贵,国际航协做一次这样的培训费用是3000-5000元人民币(5天)。有一些降低培训费用的解决方法,如使用自编教材、由培训机构统一购买教材反复使用、鼓励机场自办培训、开展网上远程培训等。目前,经民航总局对训练大纲的批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已在其网站上(http://www.cata.org.cn/)开通了网上航空危险品知识培训。

      第二,是积极地跟各个国家部委合作。一个很好的范例是与卫生部疾控中心的合作,因为疾控中心在感染性物品知识方面是最专业的,所以每次运感染性物品,民航总局都要求省或国家一级的疾控中心出具一个准运证。同时,民航总局还对疾控中心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告诉他们航空运输该项危险品应该怎么包装、怎么申报、怎么填文件,这样就能把感染性物品的运输渠道理得很通畅。

      第三,是从源头——厂家抓起,与质检部门、安监总局等合作,推广GHS(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使产品出厂以后都有统一的格式、统一的描述来指明其理化特性。中国厂家很多,做起来有一个过程。民航局在这方面能做的工作有限,但是能发挥积极的作用。比如批准了很多培训机构的训练大纲,它们可以去民间推广符合中国民航规章要求的培训;还有就是发现厂家违反危险品托运法规,民航局发信函给厂家负责人和当地安监部门,采取处罚和引导并举的方法,坚持做下去,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谈话中,蒋处长特别强调,危险品空运管理不能仅靠民航局一个部门来做,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指导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主要法规

      指导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主要国际法规是《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18。《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18具有国际法的地位,中国作为缔约国应该遵守其相关要求。由于危险品技术环节有很多内容,所以国际民航组织又出版了9284号文件,即《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简称《技术细则》或TI),来进一步补充说明附件18的一些技术要求。这本书有600多页,把1-9类危险品怎么分类、怎么包装、怎么运输,各种人员的责任都写得很清楚。《技术细则》还有一个补编,用于指导国家主管当局颁发豁免或者偏离的许可。对于飞行人员在空中遇到紧急情况怎么来处理机载的危险品,国际民航组织又出版了9481号文件,即《机载危险品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来指导机组人员对机载危险品进行正确处置,保障飞行安全。

      国内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有关法规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其中第101、193和194条是关于危险品的。《民航法》和其他一些法规条例构成危险品空运管理的上位法。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虽然不是专门针对航空运输环节的管理而制定,但在危险品航空运输环节必须要遵守相应的法规和条例。民航方面具体指导危险品运输的主要是《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即CCAR276部。根据这部规章,民航总局对航空公司颁发危险品运输行政许可。该规章的制定主要参考了《芝加哥公约》附件18,这也是非常好的一点,保障我们的要求与国际接轨。

      航空公司获得了危险品运输许可并不意味着航空公司可以在所有机场运输所有种类的危险品。危险品分一类到九类,有3000多个品种,航空公司根据自己条件可以空运不同的危险品。机场也同样,不同类别的危险品正常周转和操作需要不同的安全保障设施和设备,应急情况下更是需要专业的训练和专门的应对程序。所以航空公司运输危险品是根据危险品的特性、机场的处置能力以及人员的培训情况,分类配套实施的。

      2007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对中国民航做了一次全面安全审计,审计显示中国民航在危险品空运管理建法立制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我们还需继续努力加强法规的实施,一是要保障飞行安全,二是要充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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