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玩笑,开不得

    【编者按】本月初的愚人节那天,一对情侣在登机时谎称携带炸弹,致使旅客恐慌、航班延误。他们的恶作剧给航空安全开了一个玩笑,也让自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俗话说:祸从口出,规范言行,对公众安全十分重要。即便没有真正的炸弹存在,当飞行安全受到威胁时,谣言也会带来众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航空安全玩笑,真的开不得

  • 祸从口出 害人害己影响大!

祸从口出 害人害己影响大!
  在飞机上散播谣言,后果是很严重的,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泄私愤或恶作剧,携带炸弹的言论一出口,航班工作人员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必会当成真实的恐怖事件紧急对待。按规定,当飞机安全受到威胁时,飞机必须在最近的机场紧急迫降,对机场内所有人员、物品进行检查,造成飞机延误,乘客心理恐慌及耽误行程,严重的造成多架次航班延误。通过其他方式谎报险情也会带来十分恶劣的影响。

    >> 航空玩笑事件薄

游客戏称飞机被劫 引发实战演习
【事件背景】2004年12月12日,维也纳航空一架飞机执行从悉尼飞往奥地利维也纳的飞行任务。
【旅客反应】一位名叫安东尼奥·卡萨莱斯的35岁意大利游客闲来无事,给妻子发短信称他所乘坐飞机被恐怖分子劫持。
【玩笑影响】意大利警方首先得到消息,然后是意大利大使馆、澳大利亚警方迅速介入,反恐官员同时与机长取得了联系。一句玩笑话引发了一场大规模行动。也因澳大利亚警方短时间内所采取的行动,证明了澳大利亚能够迅速应对恐怖威胁,算是两国进行了一场实战演习。
扬言“飞机要爆炸” 男子获拘五天
【事件过程】2008年7月30日22时15分,凤凰机场公安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接到凤凰机场值班总经理紧急报案,称上海飞至三亚的MU5353航班上有人扬言“飞机要爆炸”。
【报案人称】钱某对自己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百般抵赖。
【玩笑影响】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三亚警方依法对钱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当晚23时38分,MU5353航班正常安全起飞,31日凌晨3时10分安全返抵上海浦东机场。
乘客肆意报复空姐 谎称携带炸弹
【事件起因】2008年8月2日早上,在重庆飞往广州的一航班上,一男子因将随身携带的一包腌菜放在座位旁遭到空姐制止,随即对空姐产生不满,竟谎称腌菜是包“炸弹”。
【警方行动】重庆机场警方启动紧急预案。10多名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揪”下飞机拘留。男子手里的可疑物品被查无炸弹。飞机上近60名旅客被紧急转移下机。客舱没有发现炸弹。
【玩笑影响】陈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航班运输秩序,当即被拘留。他的玩笑话导致航班延误50多分钟,该航班于2日早上8∶30许起飞。
节日喜庆出“狂”言 炸弹实为草莓
【事件起因】2010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三,旅客田某某来到大连机场,准备乘座南航大连CZ6327次航班,通过登机口进入时他激动地拍着泡沫箱,说道:“别动啊,炸弹”。派出所民警将田某某带下飞机审查,组织清舱(清理客、货舱)。
【事实真相】经查,田某某随身携带的泡沫箱装的是草莓,只因过年高兴自己随便开个玩笑。
【玩笑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田某某被依法拘留了10日。14时30分,CZ6327航班在延误一个多小时后起飞。

  • 法不容情 谎报险情是犯法!

法不容情 谎报险情是犯法!
  飞机上开玩笑也触犯法律?很多人不以为然。也有很多乘机旅客存在误区,以为“带了炸弹”、“我有炸弹”之类的话,无非是一句无心的玩笑。但开玩笑要注意时间场合,“炸弹”、“炸机”等敏感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属于机场忌语。不管是刻意还是无心,言既已出,法不容情。散布虚假恐怖信息,谎报险情等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 关于在飞机上谎称“有炸弹”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修正案(三)》增加:“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在飞机上谎称“有炸弹”情况依此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罪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故意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 虚惊一场 该庆幸还是警醒?

虚惊一场 该庆幸还是警醒?
  航空“诈”弹现象屡见不鲜,既是玩笑,机上并没有真正的“炸弹”,就不会带来机毁人亡的悲剧,那我们是不是该庆幸是虚惊一场?散布虚假信息,谣言就成了此次飞行中的“炸弹”,一旦释放,造成的后果不亚于真实的炸弹。相比起造成航班延误、秩序混乱的言语,乘客安全意识的缺乏可能是更恶劣的问题,它们是隐藏的活性危害因素。

    >> 假“炸弹”威力无穷 乘客安全意识淡薄——“我以为顶多就是耽误大家点儿时间。”

  为让飞机上的男友重新开机“把架吵完”,26岁女白领于某竟报警谎称男友乘坐的飞机藏有炸弹,导致警方出动近两百名警力排查,致航班延误起飞,造成经济损失2.8万余元。她说,“我以为就像电视里演得那样,拿着仪器围着飞机转一圈就完了。”于某以为自己的报假警行为顶多会让这班航班耽误十几二十分钟,这样男友就可以将手机打开。“我当时不认为这是违法,以为顶多就是耽误大家点儿时间。”于某对航空知识和安全意识的缺乏,是造成此事的主要原因,她也代表了部分人,从没想过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 起因多为琐碎小事 幼稚行为后果严重——乘客不愿配合安检,谎称鞋底有炸弹

  乘客陈某因不愿配合安检人员检查而谎称自己鞋底藏有炸弹,机场警方迅速将谢某制服,并排除了炸弹嫌疑,随后将违法嫌疑人谢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谢某称,他只想和乘务员开个玩笑,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纵观诸多开航空玩笑的案件,事件的起因往往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纠葛,而是琐碎小事或人的一念之间。乘坐航班无聊、为阻止情侣离开、对他人不满、激动口不择言等理由层出不穷,乘客的幼稚举动和“单纯”想法,带来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 公共安全警钟敲响 乘客自律关系重大——共同维护航空安全 乘客也有责任

  由于飞行的特殊性,使飞机上很多不安全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失控的危险。飞机制造商、政府航管部门及航空公司为不断提高飞行安全和客舱安全水平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们有责任保证旅客的航空安全,同样旅客也有责任来保持运输过程中的公共安全,不进行破坏航空安全的举动。安检可以对危险的物品进行阻拦,却不能控制乘客的危险言行。飞机上每位缺乏安全常识的乘客,均是飞机飞行潜在的危险成分。有些乘客了解飞行安全的有关规定,仍然不以为然,认为是“小题大做”,这样的认知必然给自己和他人的飞行安全带来隐患。